南昌确定8个扩权强镇试点镇 设3000万发展基金

20.07.2015  11:19

7月18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日前制定《关于推进扩权强镇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决定选择8个省级中心镇进行市级扩权强镇试点。明年起,各有关县区按照每年每个试点镇3000万元的标准出资设立城镇建设发展基金,南昌市给予相应资金配套,将试点镇打造成为南昌市城乡发展一体化样板。

   向塘等被确定为8个扩权强镇试点镇

  据了解,8个扩权强镇试点镇为南昌县向塘镇、蒋巷镇,新建县西山镇,进贤县李渡镇、文港镇,安义县石鼻镇,湾里区梅岭镇,高新开发区麻丘镇。

  南昌市将通过先行先试、实践探索的办法,创新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将试点镇打造成为南昌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先导区和示范区,率先形成城乡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实力增强、基础设施配套、群众生活安康、人居环境优美、社会文明和谐的新格局,为实现南昌市城乡发展一体化探索新路和积累经验。

   每个试点镇有3000万元发展基金

  根据《指导意见》,从2016年起,市级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连续5年每年安排给试点镇新增用地计划指标50亩/个,同时根据各试点镇申报的项目建设用地实际需求确保供应到位。

  同时,南昌市将给试点镇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5年内,由各有关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按照每年每个试点镇3000万元的标准出资设立南昌市城镇建设发展基金,每年根据试点镇建设实际申报项目,以项目来安排基金使用和投向,南昌市将按照特色小镇建设有关奖补政策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用于支持试点镇培育发展。

身份证等办理权下放给试点镇

  《指导意见》明确,把方便群众办事的社会管理权下放给试点镇,包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老年人优待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卡、驾驶证等证照的办理权。

  同时,进一步完善乡(镇)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建设,所有下放、委托试点镇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全部进入便民惠民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办理。

  此外,试点镇还具有扩大激发发展活力的经济管理权,具备有关企业(贸易)主体、个体工商户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权、鼓励和允许类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镇域范围内民资进入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类项目审批权、建设工程管理权、村庄和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权、城市绿化管理权、涉路施工活动许可权等经济管理权限。

   推进镇域道路交通网络、通信网络建设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还支持试点镇大力推进镇域道路交通网络、通信网络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支持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到试点镇发展特色产业及休闲农业等绿色生态产业,支持发展以农产品为主的加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发展商贸服务、餐饮住宿、文化娱乐、金融服务、社区服务、乡村旅游等行业。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文秀 实习生李沛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