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媒体聚焦我省人大立法工作

22.02.2016  13:29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出席集中采访座谈会并讲话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介绍相关情况

  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9家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来赣,就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解决“校闹”“医闹”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进行集中采访,并在南昌召开集中采访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魏民主持,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介绍《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情况。

  魏小琴说,近年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提出的“立法要体现人民性”“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新期盼,总结实践经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2014年和2015年分别制定出台了《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这两部法规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目前实施的效果也在逐步显现。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魏民主持

  魏小琴指出,立管用之法,是地方立法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这两部法规过程中,针对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趋势,注重强化源头预防;针对矛盾纠纷双方缺乏互信,引入第三方中立调解机制;针对矛盾纠纷的群体突发性,设立应急处置机制;针对责任划分难题,依法明确归责原则和责任划分标准;针对风险化解能力不足问题,建立责任保险机制,切实提高了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实现了从为立法而立法到立社会急需之法、从封闭立法到开放立法、从少数人立法到多数人立法、从部门说了算到群众说了算的“四个转变”,真正做到了把法立在百姓心坎上。

  叶仁荪在介绍《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情况时说,《条例》的出台回应了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解决了学生安全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明确了各方责任,为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规定了事故处理的范围、途径和程序,为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提供了基本依据;使全社会共同关注学生安全的氛围更加浓厚,学校和有关部门调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职责更加清晰,当事人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的法治意识逐步增强。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逐步落实规定的职责,加大协调力度,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慧文、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及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出席座谈会。

  据了解,中央新闻单位还前往江西师大、南大附中、百树小学等学校就《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