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交警支队召开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百日攻坚整治动员会

16.05.2016  12:45

为营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和形象,按照《吉安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百日攻坚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改三清”的工作要求,吉安市交警支队决定从2016年4月29日至8月6日在市中心城区广泛开展交通秩序百日攻坚整治活动。重点整治车辆乱停放、闯红灯、逆向行驶、三轮车无牌无证、建筑工地车辆撒漏污染路面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充分调动中心城区交警力量,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5月5日下午,支队召集中心城区直属交警大队中队长以上干部、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了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百日攻坚整治动员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刘峰到会作动员讲话。

会议介绍了目前中心交通管理工作形势,阐述了此次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百日攻坚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强调要将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违法带人、闯红灯、逆向行驶;机动车违法停车影响通行;小货车路口摆摊违法停车行为;燃油助力车和三轮、四轮电动车无牌,无照驾驶等违法行为;工程车超载、洒漏、号牌不清等违法行为;无牌无证、假牌套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酒(醉)驾、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此次整治工作的重点来抓。

会议要求各大队领导、民警和协警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依法管、严格管、长期管,进一步提升民警管事率,注重工作成效,扎实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以实现市区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车辆、行人守法率明显提高,交通堵点、乱点得到进一步治理,市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的目标。

刘峰在动员讲话中对开展此次攻坚整治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全体民警要树立大局意识,深刻领会交通秩序与城区秩序相关联、与交警职责相关联好,与自身履责相关联好;二是各部门要明悉自身责任,做到大队各科室和各中队、大队领导和民警责任区域明确,基本职责明悉;三是要严谨工作作风。责任中队和民警要充分保障路面执勤时间、保障辖区管事效率、保障职责素养体现、保障规范执勤到位;四是打造管理考核机制。不能让闲人享福,不能让好人吃亏,不能让邪气滋长,不能让道德迷失。要有严格的奖惩机制,要有实在的培训机制,要有温馨的优警机制,要有严谨的督察机制,以整治工作达到目标,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