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卫:保障社会公正 促进社会诚信 维护社会秩序 为“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提供法治保障
强卫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强调
保障社会公正 促进社会诚信 维护社会秩序 为“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提供法治保障
本报讯 3月26日,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在南昌开班。省委举办此次为期三天的专题研讨班,主要任务是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推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省委书记强卫作首场辅导,他强调,在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的基础上,省委认为,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核心要突出三个关键,即社会公正、社会诚信、社会秩序。我们要按照《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的部署,深入推进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等法治江西建设三大重点任务,为“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长鹿心社主持,莫建成等在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出席。
强卫系统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及作用,引领大家进一步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帮助大家进一步厘清和正确把握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与西方宪政、中国法治道路与西方法治模式三大关系。
强卫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扎实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各项工作。
强卫指出,社会公正、社会诚信、社会秩序,是加强法治建设的三个支点,联合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的“三角支架”,支撑着法治江西建设的大局,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社会公正是法治的价值追求,社会诚信是法治的重要基础,社会秩序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它们体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等方方面面,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过程。
——要在保障社会公正上取得新成效。要把好源头,加强地方立法,以立法保障社会公正,增强大局意识,坚决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要抓住关键,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要严守底线,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公正司法。
——要在促进社会诚信上取得新成效。要加强诚信法制建设,完善相关地方法规,加大惩罚力度,加强执法监督。要完善诚信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省、功能完备,互联互通、运转高效的社会诚信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要系统培育诚信文化。加强公民诚信教育,加大诚信文化宣传力度,深入发掘人民群众身边的诚信模范。
——要在维护社会秩序上取得新成效。要依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依法维护群众利益机制;依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依法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引导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加快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强卫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当好标兵、立好标杆,努力做好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引领者。
——要带头树立法治信仰。要坚信法治的作用、法治的力量,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把法治信仰作为毕生的追求,彻底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决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在法纪面前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要带头强化法治意识。要牢记权力法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要尊重程序,把遵守程序的要求落实到领导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要保障人民权利,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要自觉接受监督,坚决防止人为暗箱操作的现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带头提高法治能力。要重点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保证决策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把依法办事融入日常工作中、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提高依法沟通的能力,要理解、把握新媒体,真正做到敢于沟通、善于沟通、有效沟通。
各设区市和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属各高校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在昌省直单位、省属高校其他厅级干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