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男子为挽回女友的心竟将其非法拘禁

03.12.2014  23:07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2月3日南昌讯(廖涛 记者 陶望平)为逼迫女子与自己恢复男女朋友关系并从事不正当行业,男子伙同他人将女子关至一宾馆内并对其进行殴打恐吓。男子及其同伙的行为因构成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被告人韩某为强迫被害人小梅与自己恢复男女朋友关系及去上饶市万年县从事不正当行业,于2014年5月8日20时许,由谢某(在逃)驾驶被告人黄某的汽车来到南昌市洪都北大道汤家路口,待小梅出现后,被告人韩某、黄某强行将小梅拖至汽车上,并驾驶汽车到达上饶市万年县。

  2014年5月9日至10日,韩某、黄某及小梅入住上饶市万年县一酒店内,期间被告人韩某对小梅言语威胁、恐吓,并且用手以及房间的凳子、椅子殴打小梅脸部、手臂等部位,限制其人身自由。同年5月10日21时许,公安机关将被害人小梅解救。经鉴定,小梅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2014年5月21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黄某抓获归案,次日,将被告人韩某抓获归案。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黄某伙同他人非法拘禁被害人,并殴打被害人致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2014年11月7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