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通报3起腐败典型案例 7人被判刑
11.07.2016 13:42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中新网江西新闻7月11日电 (吴丽霞) “都昌县社保局原局长王杭州收受他人财物、侵占公款问题;庐山市蓼南乡新池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学鹏等四人集体套取项目资金问题;九江县江洲镇九洲场原党支部书记谭振来等三人套取安全饮水专项资金问题。”据江西省纪委消息,近日,九江市纪委对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发出通报。
都昌县社保局原局长王杭州收受他人财物、侵占公款问题。经查,2005-2015年,王杭州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列购物清单开具发票方式套取公款17万余元并占为己有;帮助他人在办理医疗费报销、单位职工参保缴费、承接工程等过程中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36万余元。王杭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庐山市蓼南乡新池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学鹏等四人集体套取项目资金问题。经查,2012-2013年,孙学鹏伙同原村委会主任易昌宝、原村两委委员蒲金滚、原村委会副主任兼报账员涂莲花,分两次套取项目资金19万余元,其中,孙学鹏、易昌宝、蒲金滚、涂莲花每人分得2万元。星子县纪委分别给予孙学鹏、易昌宝、蒲金滚、涂莲花开除党籍处分;依法罢免易昌宝、蒲金滚、涂莲花三人在村委会担任的职务。星子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决四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九江县江洲镇九洲场原党支部书记谭振来等三人套取安全饮水专项资金问题。经查,2008-2009年,谭振来与时任场长张亚彬、副场长兼报账员王先胜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分三次套取安全饮水专项资金6.5万元。其中,谭振来、张亚彬、王先胜每人分得6千元。九江县纪委给予谭振来、王先胜、张亚彬开除党籍处分;九江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其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完)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11.07.2016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