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狗男”被媒体大V“人肉” 专家吁不要网络跟风
中新网南京12月17日电 (齐书懿)近日,一位微博网友发出一条“求人肉”微博并附上一张照片,随即被众多网友转发,其中不乏媒体大V等官方微博。截至目前,此微博已被转发六百多次。
照片中,一男子手持一把带血菜刀面露微笑,地上躺着一只头身分离的小狗。参与人肉搜索的众多网友称其为“斩狗男”。但是,原微博照片并未打上马赛克,部分官方微博也原样转发。
据观察,转发微博的网友留言多为谩骂指责,纷纷要求“人肉搜索”照片中男子。并且,照片中虽无屠狗画面,但网友也都认为,该男子就是杀狗凶手。甚至有网友留言:“我把你的头也砍了!”
类似的事情发生在广东。近日,一位18岁少女被指盗窃,其监控画面被上传到微博并被“人肉搜索”,结果,该少女不堪压力投河自尽。发起“人肉”行为的店主在少女出事后随即被警方刑拘。临近年底,很多网友开始在微博上抱怨:自行车被偷、包被小偷划破等等。为了泄愤,部分网友选择将疑似小偷的照片公诸于众。
“人肉搜索”一类的泄愤行为,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网友卢先生认为,人肉搜索明显是侵犯个人隐私。现在的社会缺乏理性,戾气太重。
朱先生发微博称,“人肉搜索”只不过是隐藏在所谓集体正义下的非理性狂欢,发布的真实个人信息及其传播效果严重侵犯了隐私权和人的基本尊严,对行为的描述和评论缺乏证据和程序,充满揣测和偏见。这是另一种集体对个体的伤害。
律师袁胜寒说:“照片中男子的行为并不涉及违法,但是虐待动物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袁胜寒认为,任何人在表达自己态度时都应当在法律范围内,对于不道德的行为可以予以指正批评。但是过分谩骂,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一些具有公众传播影响力的官方微博,袁胜寒表示,他们应当具备社会责任感,理性客观地看待事物。官方微博的影响力较大,转发内容若造成不良后果,也会担起民事责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邱建新表示,“人肉搜索”主要是因为人们的法制观念相对薄弱。网络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流媒体,使每个人处在匿名状态下,个人行为更有可能被放大。
邱建新还认为,网络容易造成网民的集聚现象,这种集聚很容易酿成集群行为。集群行为容易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同时,他还提醒,公众应该理性对待不道德行为,避免网络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