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台记者史筱娅报道: 省财政厅日前下达市、县(区) 发展奖励资金4.2亿元,对2015年税收收入增幅高、增量大的市、县(区)进行奖励。 这次下达的奖励资金中,全省共有7个设区市、84个县(市、区)、13个园区获得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重点支出,不得用于其它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