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6日:江西深化价格管理改革 下放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权限

27.01.2015  12:49

  中新网南昌1月26日电(记者 范文娟)记者26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深化价格管理改革,江西将下放庐山、井冈山、三清山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5A级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

  据江西省发改委介绍,江西在已下放部分省管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基础上,出台《江西省发展改革关于进一步下放省管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进一步将所有省管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下放至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通知要求,将江西省全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5A级景区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缆车、索道、游览观光车、船(竹筏)等价格下放至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下放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5A级景区包括,庐山、井冈山、三清山、龙虎山、仙女湖、三百山、梅岭-滕王阁、龟峰、高岭-瑶里、武功山、云居山-柘林湖、灵山、神农源、大茅山、景德镇古窑民俗博览区、上饶婺源江湾等景区。

  对于今后新增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5A级景区,通知规定,其门票等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管理方式,原则上一律下放设区市管理。

  对游览参观点门票,原则上实行一票制,对游览参观点内必须实行重点保护性开放的特殊参观点,确需单独设置门票的,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从严审批,不得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联票和普通门票应由游客自主选购,不得捆绑向游客强行销售。

  通知规定,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缆车、索道、游览观光车、船(竹筏)等价格时,必须严格遵守定价原则和程序,在充分考虑游览参观点的公共服务特性和社会承受能力以及周边同类景区价格水平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价格和调整幅度,并应在执行前书面告知省价格主管部门。

  此外,在制定和调整景区门票等价格时,必须实行价格听证。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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