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跃华药业等5企业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未达标

31.05.2015  13:08

  5月29日,省环保厅通报了4月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工作开展情况。

  5家企业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未达标

  通报显示,部分国控企业4月份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未达标。截至4月份,全省国控企业的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5家企业4月份的数据传输有效率低于75%的国家考核要求,分别是江西跃华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开门子陶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联达冶金有限公司、江西堆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贸易公司。

  2家企业未公布2014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通报显示,有部分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从4月1日起,2015年新进国控企业正式纳入自行监测考核范围。根据“江西省污染源自行监测管理平台”的统计数据:截至4月30日,我省仅有1家新进国控企业的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未能达到80%的考核要求,为江西凌云铜业有限公司。

  截至4月30日,我省仍有2家2014年度国控企业未公布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分别是芦溪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和江西兴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部核查我省发现7项问题

  通报指出,环保部对我省一季度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情况核查中发现了7项问题。据环保部办公厅通报显示,我省一季度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仅为81.9%,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仅为95%,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多数企业监测方案点位指标不完整,个别企业监测频次不足;部分企业调度信息较监测方案有缺失;部分企业调度信息与公开情况不一致;个别企业监测结果公布不及时;部分企业2014年度报告未公开。此外,新余市未公开监督性监测数据;除赣州以外的地市监测数据均未及时公开,每季度只公开一次。

  企业借停产名义不公布自行监测数据将严查

  省环保厅在通报中要求,所有国控企业应当编制符合规范的自行监测方案并由当地环保局审核备案,并按照方案内容及时公开所有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环保局应认真核实企业停产申报、排口申报、监测因子申报、调度软件数据包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故意缺报、漏报尤其是借停产名义不公布自行监测数据的企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对企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的,要按照新环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