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官员受贿30万助河南获全运金牌被判刑
央广网北京1月5日消息(记者张闻)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前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磊受贿一案在北京二中院宣判,赵磊音收受地方体育干部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赵磊受贿事发源于2011年河南体育局前局长韩时英被当地纪委的“双规”。韩时英在交代自己的贪污腐败问题时讲,2009年山东全运会前,他与河南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岩专程来到北京,向时任国家体育总局拳跆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磊送去20万元人民币现金,希望赵磊在山东全运会上“帮助河南完成夺取两枚跆拳道金牌的任务”。而2009年9月全运会开幕时,河南跆拳道队男子58公斤级运动员左毅在第一天的比赛中就为河南夺冠,在获知这枚金牌可能被赵磊事先安排给其它省份运动员之后,韩时英再次找到赵磊送去了10万元请求关照的费用。
尽管赵磊律师称,这30万元是河南省体育局为其参加世界跆拳道联合会执委竞选所提供的经费,而赵磊本人并未在全运会时给河南跆拳道队“给予关照”的一个理由,而河南省跆拳道队在山东全运会上最终只获得到了1枚跆拳道的金牌,这也是最大的辩护律师认为赵磊行为不构成受贿罪的证据之一,但法院认为,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可以证明送钱就是在全运会上谋取和关照的一个组成部分。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因此赵磊受贿罪成立。
目前单项体育赛事都存在“项目主管领导权力过大而且没有人监督”,这也是很多业内人士对于赵磊受贿案的一个直观判断。其实和跆拳道相似的很多裁判打分类的项目是非常容易受到人为因素影响的,而许多竞技项目当中,运动员的选拔与使用过程当中都有“长官意志”参与其中,所以体坛的歪风邪气层出不穷,而以经济犯罪为形式的职务犯罪不在少数。
今年中央第十一巡视组进驻国家体育总局,而11月巡视组向总局反馈“围绕赛事的行业不正之风反映突出,赛事审批和运动员裁判员选拔选派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存在违背公平原则”,我们也希望这样的现象在新的一年当中有所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