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法院连续两年年结案达5000余件
围绕办案练内功 围绕服务树形象
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一切资源向办案倾斜,一切工作围绕审判执行开展,实现了案件提质、提效、提速的目标。2013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016件,审结4716件,其中审限内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95.6%,调解撤诉率56.2%,各项考核指标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实现了连续两年年结案达5000余件的目标。
小额诉讼半小时调解一件案件,体现“快”字。
2013年3月19日,该院受理审理一起小额诉讼案件,从立案、开庭到调解成功只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这是该院在新修订民诉法实施后审理并调解结案的首例小额诉讼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纠纷。
2013年1月19日,刘某驾驶的出租车停车下客时,造成熊某左眼受伤,经住院治疗9天,经交警大队认定,刘某负全责,熊某不负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金额争议较大,熊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及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000元。
经过向双方释明,该院决定启动小额诉讼程序。法官对原被告进行细致耐心的法律解释和调解工作后,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当场签收调解书,本案以调解方式成功结案。“交通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因赔偿金额争议较大,多次协商未果。原本以为需要六个月时间才能审结,西湖法院仅用半个小时就成功调解结案,小额诉讼制度真是太方便了!”这是首例小额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官面前说出的话语。
为方便群众诉讼、缓解审判压力,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该院在立案庭设立小额诉讼速裁调解组,负责小额诉讼案件调解工作。一年来,小额诉讼速裁调解组快速审结案件560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审判效率。
打造年结案千件法庭,体现“多”字。
今年4月份,来自安徽的刘某到南昌出差,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身体受伤,构成十级伤残,起诉到该院桃花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8万余元。法庭受案后,当天通知肇事司机和车主及保险公司到法庭,双方均同意速裁,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庭审,被告当即同意赔偿。原告动情的说:没有想到西湖法院处理案件如此之快,法庭真是方便我们这些老百姓。
该院桃花法庭立足于服务洪城商圈发展、服务朝阳新城建设、服务于新区居民,坚持全员办案、全速办案、全力办案方针,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该庭审结案件数首次突破千件大关,达到1044件,一举跨入年结案千件法庭行列;2013年,该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008件,审结1032件。
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该庭不等不靠,坚持全员办案,充分调动每名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庭长、副庭长在负责庭务工作的同时,与其他法官一同分案,一同开庭,一同撰写法律文书。遇有需要外出保全、调查、送达的案件,庭长、副庭长带头出差。一年来,该庭正、副庭长共审、执结案件670余件,占全庭结案数的64.2%。庭长、副庭长带头办案,有力地带动了全体法官的工作热情,多办案、办好案成为该庭法官的自觉行为。
坚持全速办案。办案中,该庭突出“快”字,强调“优”字,做到快立案、快保全、快审理、快执行。对于洪城商圈的商户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为了使案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审结,该庭尽可能减少案件流转的中间环节,立案当天将案件送交庭长分案,当天送到审判人员手中。案件审结后,审判法官在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执行法官进行执行。对于当事人提供保全和执行线索,当事人来了就走,做到绝不因自已的原因而影响到案件的审理。
坚持全力办案。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法庭全体同志坚持“白加黑、五加二”满负荷工作法,白天干到整点,晚上加班到零点。为了加快审理周期,该庭法官经常白天开庭,晚上拟写裁判文书;双休日阅卷,工作日开庭。
正是凭着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该院桃花法庭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好评,如今,有纠纷找法庭已成为洪城商圈商户的共识。一年来桃花法庭在审判任务重、办公条件简陋的情况下,实现了无投诉、无上访、无超审限案件的“三无”目标。
联调联动促执行,体现“好”字。
2013年3月27日,两起执行联动联调会议在该院召开,会议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以及区政法委、检察院人员到场,对该院两起疑难执行案件进行协调,有效地促进了两案的执行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江西省某机关申请执行江西某宾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以及江西省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南昌市西湖区某大酒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两案都属“清房”执行,案件双方间存有较大争议,并且社会影响较大、涉及当事人众多,执行不好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经过法院执行并多次组织双方当时进行协调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该院领导果断决定启动执行联动联调机制对两案进行协调。
在协调会上,双方当事人首先对案件执行情况陈述了各自的意见,但双方分歧较大,该院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主执法官都参与了协调,提出法院的调解意见,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参会的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以及区政法委、检察院人员也分别建言献策、提出解决方案,对两案的执行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撮合双方当事人和解解决。经过联动联调会多方努力协调,两案双方当事人的分歧越来越小,两案的执行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执行联动联调机制是该院执行工作的一大特色机制,曾经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联调机制的作用,旨在化解社会矛盾,缓解“执行难”问题,解决一些重大疑难案件。
服务群众不辞辛苦,体现“优”字。
“真是太感谢西湖法院法官了,他们不仅帮我们要回了9万元救命钱,还牺牲双休日的时间把我们送上返家的火车”。这是发生在南昌火车站站台的感人一幕。
这位高位截瘫的男子叫孙某,系湖北房县人,常年在建筑工地上打工。2011年4月,孙某在某建筑公司工作过程中倒车时不慎从高处摔下,造成第七节脊椎以下高位瘫痪,完全护理依赖。孙某与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单位分两次共计赔偿伤者48万元的赔偿款,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因这次事故,家里失去了主要收入来源,妻子为照料孙某也无法工作,家中还有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儿子,家庭陷入了困境。而48万赔偿款也使用殆尽,孙某多次找到原单位要求增加赔偿款20万元。因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孙某和妻子从湖北老家来到南昌,以原和解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协议。
该院在立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开会讨论案情,寻找解决办法,承办法官和分管领导也不断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一次性再补偿孙某9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考虑到原告的家庭困境,西湖法院也免去了全部其诉讼费用。达成调解的第二天正好是周六,天下着蒙蒙细雨。早上6点,分管领导和承办法官将孙某和妻子送到南昌火车站,大家合力将孙某及轮椅抬上火车,并叮嘱其安心治疗,早日康复。看到承办法官及院领导亲自来送其返家,两口子热泪盈眶,紧紧拉着法官的手,连声说:“法官们能牺牲双休日的时间来送我们,真是太感谢了”。据统计,一年来该院共缓、减、免交诉讼费10件6万余元,为经济困难的受害人免除诉前保全担保10万余元,向10余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
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
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该院坚持内挖潜力,外树形象,通过创新机制,实现案件提速增效。送达难是制约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为了实现快速送达、准确送达,该院通过充分酝酿、反复讨论,制定了《关于民事案件送达的规定》。《规定》共8条21款,分别对直接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传真电子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及操作方法均做了明确清晰的规定。例如通过与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公室协调,联合发文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配合协助法院送达工作。对短信通知、留置送达均需以拍照或录音录像方式留存并备档等。针对当前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承办法官轻易启动公告送达程序,送达规定对所有公告案件,实行“两次上会”制度,即公告前,承办人应将案件的送达情况及适用公告送达的原因制作审理报告,报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同意;开庭后,合议庭评议后应将评议结果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再行宣判。规定施行前,该院研究室对全体书记员进行了统一培训,详细讲解了《规定》的有关内容,以便在送达过程中强化《规定》的贯彻施行。经过半年多的运行,该院送达时间较以前平均缩短近10天,公告送达数量减少15%。
定期召开法官联席会、执行讲坛等学习交流平台,学习、研讨审判执行难题。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下午,是该院法官联席会的时间。去年以来,该院先后召开法官联席会4次,邀请市中院资深法官及本院民三庭长何新平、行政庭副庭长张世民进行授课,并与与会人员探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法官联席会议为法官建立了一个相互交流、研讨的平台,增强了法官职业的凝聚力。法官通过彼此间开展的法律交流,使法官能够及时研究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疑难案件,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实现审判资源共享。同时该院还在执行局开设了“执行讲坛”,每位执行法官每年最少必须开讲一次,需先行选定一个有关执行实践或理论的议题,进行自我学习,然后在“执行讲坛”上进行授课,全局干警参加听课,通过该项活动激发干警加强法律学习与研究的兴趣与动力,提升了干警的业务素质。
到群众需要的地方开庭
“这次来南昌,不仅进到了货,还赶了个法律集,真是一举两得”。在观摩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洪城大市场的巡回审判后,从外地来南昌进货的商户李女士听完庭审后高兴地说。
南昌市洪城大市场是全国著名的国家级中心批发市场,市场内物流、人流、车流十分繁忙,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让市场内商户及消费者了解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程序,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去年10月29日,该院巡回法庭开进洪城大市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吸引数百路过群众和周边商户现场听审。
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坚持为民司法、阳光司法的理念,到群众需要的地方开庭,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把法治精神传播到群众中。去年以来该院先后在江西警察学院、洪城大市场、桃花镇村委会、市出租汽车公司等单位进行巡回审判,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
去年4月,该院巡回法庭走进江西警察学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李某因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持刀将被害人胡某砍成轻伤乙级。开庭时,警察学院法律专业200余名学员旁听了案件庭审,庭审结束后,旁听学生组织了模拟合议,并与法官探讨庭审程序及案件实体处理问题。“你们组织的模拟合议及庭后交流活动是一种很好的教学形式,我们在课堂上上十节课,比不上你开一次庭的效果,此次庭审是我们学院历次庭审活动中最规范、最成功、效果最好的一次”。 对于西湖法院法官将法庭搬到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法律系主任、硕士生导师邓国良教授给予了高度评价。参加旁听的学生纷纷表示,“通过今天近距离观摩法庭开庭,加深了对以前所学法律知识的了解”;“庭审为我们全方位展示了刑事诉讼庭审全过程,比我们在书本上学到的东西更直观,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法庭来学院现场开庭”。
据悉,为了更主动地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及时发现、预防和化解纠纷,西湖法院要求将法庭开到基层,将法律送至基层。该院院长雷虹对巡回法庭提出要求:“哪里有群众需要,我们就到哪里开庭;哪个地方案件类型比较集中,我们就把法庭搬到哪里,要通过巡回审判,达到开一个庭,减少一大批纠纷的目的”。(吴云 陈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