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使用公车 九江又有多人受警告处分

28.10.2015  10:29

    10月27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九江市纪委通报了数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共青城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钱小琴公车私用,受党内警告处分。

    九江县港口街镇茶岭村党支部书记邓美德安排公款购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受党内警告处分。

    彭泽县检察院司机胡肖刚驾驶公车接亲戚王某到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德安县蒲亭镇附城村党支部书记陈日和驾驶公车前往自家菜园施肥,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王平、金路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