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通报6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01.04.2017  02:18
  日前,鹰潭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贵溪市鸿塘镇红山村委会主任徐国荣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8月至11月间,徐国荣挪用公益林补贴款用于自己个人开支。2017年2月,鸿塘镇党委给予徐国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

  余江县马荃镇林溪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吴水平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1年,吴水平在任余江县马荃镇林溪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套取危房改造资金,调查期间,主动将该资金上交。2017年1月,马荃镇党委给予吴水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余江县马荃镇麻洲果园场场长赵耀炫违规领取种粮补贴款问题。2010年至2015年,赵耀炫分别以自己和妻子吴某某的名义违规领取种粮补贴款,调查期间,主动将补贴款上交。2017年1月,余江县马荃镇党委给予赵耀炫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月湖区童家镇副主任科员兼童家村党支部书记童云平违规插手干预村委会党建标准化建设项目问题。2012年,童云平在担任童家镇农办副主任、童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将村委会党建标准化建设项目发包给私人老板彭某某承建,并违规支付工程款。2017年1月,月湖区纪委给予童云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月湖区江边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苏俊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3年8月至2016年6月,苏俊在分管该办事处计生工作期间,违规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研究生学习相关费用。2017年3月,月湖区纪委给予苏俊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

  龙虎山景区龙虎山镇水北村原村委会主任段青华违规使用公益林资金、私自冒领公益林护林员工资问题。2012年至2014年,段青华在担任水北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没有集体商议的情况下,个人决定聘用2名护林员,并将村小组集体公益林资金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同时,私自套取冒领公益林资金作为自己的误工工资。2017年3月,龙虎山镇党委给予段青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微腐败”集中整治,加强脱贫攻坚战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等违纪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快查严处并通报曝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鹰潭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