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我省围绕南昌、九江、赣州积极培育建设南昌大都市区、九江都市区、赣州都市区。同时,加快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力支持县城发展,打造一批特色城镇,促进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培育三大都市区
南昌大都市区:构筑以南昌都市核心区为主中心、抚州为副中心,周边县(市)域中心城市和一批重点镇为支撑的空间发展格局。
九江都市区:按照“北部沿江重型产业、中心城市现代服务与物流、南部生态休闲旅游”的格局优化产业布局。
赣州都市区:加快赣州市辖区、赣县、上犹的一体化发展;打破行政区划布局若干大型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统筹铁路和公路枢纽布局;在外围城镇组团建设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具有区域辐射影响力的金融贸易中心、职业教育基地、旅游服务中心,并做好战略空间预留工作。
二是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
以加快产业集群和人口集聚为重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开放开发力度,提高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强分工协作,实现集约发展、联动发展、互补发展,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实力。
景德镇:重点打造陶瓷及文化创意产业板块、航空及汽车制造业板块,建设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及文化生态旅游城市,振兴千年陶瓷,打造“世界瓷都”。
萍乡:全面对接长株潭城市群,打造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示范区、全省重要的新型工业化城市、以旅游商贸文化为重点的消费型城市、赣湘边际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和经贸合作重要平台。
新余:打造国家光伏产业、金属材料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和动力与储能电池产业基地,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中部地区重要的新型工业城、全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示范区。
鹰潭:依托国家级铜产业基地,重点打造有色金属新材料、绿色水工智慧水务、节能环保等产业,建设绿色世界铜都、中国丹霞·道教文化旅游城市、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国家级循环经济城市。
宜春:以产业集群和人口集聚为重点,加快做大做强宜春中心城区,建设全省低碳产业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国家锂电新能源产业基地、中国宜居城市、全国知名养生休闲度假胜地。
上饶:全面对接长三角、海西经济区,打造光伏和锂电池新能源基地、有色金属工业基地、全国光学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基地,建设全国旅游强市、赣东重要增长极和赣浙闽皖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
吉安:以吉泰走廊为重点,建设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品(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精品城市、全国有影响的绿色农产品基地,建成全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打造赣中区域性中心城市。
抚州:依托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海西经济区,构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集散区、沿海产业梯度转移承接区、临川文化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区,打造南昌和闽台地区后花园,建设赣闽边界中心城市。
三是加快县城建设步伐
以主体功能为导向,以县城为载体,加快县城建设步伐,使县城成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重要阵地。重点开发区域的县城,要创新体制机制,扩大管理权限,优化发展空间,完善市政功能,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强化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居住功能,形成若干地区次中心城市,打造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各具特色的新型城市。农产品主产区域的县城,要按照有限开发原则,培育壮大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业商贸服务等产业,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以及吸纳农村人口进城定居能力。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的县城,要按照据点开发原则,科学有序发展矿产资源加工业、绿色食品加工业和生态旅游业,限制城镇发展规模,加快完善市政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公共服务中心。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小城市。
四是打造一批特色城镇
按照完善功能、控制数量、节约土地、体现特色的要求,以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省级示范镇、百强中心镇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创新发展机制,建成一批人口较多、产业发展、功能完善、生活宽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重点示范城镇,成为集聚产业和人口、服务“三农”、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载体,促进小城镇专业化、集约化和特色化发展。加强大城市周边小城镇与城市的统筹配套发展,逐步建设为卫星城。支持具有特色产业、生态魅力、历史文化积淀的小城镇,发展成为各具魅力的特色镇。加强远离中心城市的县城和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拓展面向“三农”的市场网络。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