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惩治职称“潜规则”还需制度之手

17.03.2014  12:06

  老师想要评职称,得先和校长花钱买名额,这在安徽省宿州市第十九小学已成为老师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而按照“惯例”,职称名额由校长“标价”,遇特殊情况还可以“打折”。记者近日从宿州市埇桥区教育局获悉,涉事校长刘某已经被停职,接受纪委调查。(3月16日《京华日报》)

  这已经不是第一起曝光教师职称评定“黑幕”的新闻,此前一高校评委开房收钱、河南永城市第二小学王献岭卖职称就曾引发了媒体高度关注。而此次江苏宿州事件的曝光,再次将教师职称评定话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心中一直疑虑,学校作为教书育人之地,教师被誉为人类最崇高职业,当这块洁净之地也被污染,当教育掺杂利益纠葛,“传道、授业、解惑”之责又该如何保证?

  职称评定之所以倍受关注,有着其客观理由。一则,直接与教师的薪级挂钩,影响其工资福利的档次。二则,是对教师能力、水平的一个“标尺”,决定着教师的上升空间。然而,更重要的一点,在于职称数量“僧多粥少”。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职称实行总量控制,分类分级管理,初级职称自然晋级,中、高级实行打分评定的管理办法。于是,数量有限的“中高级”职称就成了“香馍馍”,而“打分”评定方式,存在执行标准不严、尺度松紧不一、“一把手”说了算等“软肋”,使得人为操作有了可能,更让权力有了寻租的空间。

  制度的漏洞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费尽心机,而每个职称高达万元的巨大“利益”诱惑让校长们蠢蠢欲动,于是,随后而来的“潜规则”便水到渠成。就在每一起事件曝光后,纪检、教育等部门都表态,严惩违纪、违规人员,决不姑息。然而,组织、纪律处理是否能真正起到以儆效尤,警醒震慑作用呢?

  职称评定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影响队伍稳定。故,要让职称评定“潜规则”无处遁形,除了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高压打击之势的同时,还需用制度之手。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规划,探求更加合理、规范的职称评定体系。另一方面,要强化纪律,加强监督,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不偏离”。此外,坚持评定全程公开,把结果拿到阳光下“晒一晒”,接受群众的评判,也更为重要。(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