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发生事故 车主惹官司还倒贴钱
01.07.2015 14:46
本文来源: 广电厅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谌恒报道:6月30日,南昌市岳先生在交纳了4000多元停车费后,将自己被扣半年多的爱车从停车场取出。他无奈地说,好心借车给朋友,不想惹来一堆麻烦事,不仅要处理事故,交停车费,连修车的费用还得自己付。
岳先生说,去年12月,他把车子借给朋友开,没想到朋友将他人撞伤后逃逸。警方一追查,查到岳先生头上,伤者家属也向法院提出了车辆保全。一场官司下来,岳先生的车被扣押半年多时间,原以为事情就此了结,可去停车场取车,竟然还得交一笔4000多元的停车费。
记者咨询交警部门了解到,因违法被扣车辆的停车费,不论车型,其停车费以交警开具的《强制措施扣车单》日期为准,从被扣日期起至15天内(含15天),停车费不予收取,当事人15天之后再来领车就需要按收费标准交停车费。走入司法程序后,岳先生的车被扣的时间早就超出15日,所以需要缴纳相关费用。
岳先生咨询律师后也明白,这笔钱非交不可,否则根本无法取车。他无奈地告诉记者,那名借车的朋友已经被抓获归案,但这些费用只能自掏腰包解决,这也给自己提了个醒,今后借车会更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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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2015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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