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欠款引纠纷 测谎仪上阵:“债主”撒谎
原标题:10万元欠款引纠纷 测谎仪上阵:“债主”撒谎
去年年底,宁波江东的小沈惹上了一场让他摸不着头脑的官司。
有人拿着一张借款合同,将他告上法院,要求小沈偿还10万元的欠款。合同的落款,赫然签着小沈的大名。让小沈犯晕的是,这个“债主”,小沈压根不认识!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辞,真假难辨。这笔钱,小沈到底有没有借过?这个“债主”又是谁,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最终,法院用上测谎仪,真相大白——是“债主”在撒谎!
因“债主”顾某涉嫌虚假诉讼,近日,在法院正式作出判决前,小沈已向江东警方报案。
事发——
一张复印的借条
告他欠钱不还
去年12月,家住宁波江东区的小沈意外收到了一张法院寄来的传票,传票说,小沈和他老婆因借款不还,被债主告上了法庭。
小沈夫妻俩一头雾水。他们根本不认识这个债主顾某,更别说向他借过钱了。
夫妻俩赶紧找到法官。在法官的提醒下,夫妻俩认真看了传票上附着的证据:一张复印的借条。
在这张借条的落款处,的确有小沈作为借款人和他老婆作为担保人的亲笔签名。
夫妻俩这下真傻眼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沈思前想后琢磨了很久,终于想起,几年前,他因为生意资金紧张,向朋友夏某借过10万元。
当时,夏某拿来借款合同让他签,他觉得没什么问题就签了,还让自己老婆做了担保人。但他记得,当时的借款合同上,出借人一栏是空着的。
后来,小沈把钱还给了夏某,但因为人在外地,就没有收回借款合同,只是口头告诉夏某,把合同销毁。
而现在,出现在眼前的这份合同,正是当时他签的那张,只是出借人那栏里,写着原告顾某的名字。
听完小沈的解释,法官也觉得事有蹊跷,但又不能只听信一方当事人的片面之词,于是就让小沈准备好证据,开庭时自然能查明真相。
庭辩——
法庭上各执一词
法官也为难了
今年1月,案件在江东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顾某出示的证据对小沈相当不利。一是顾某提供的借款合同原件;二是当时汇钱给小沈的银行账单原件。
这在一般情况下,就足以证明小沈真的向顾某借过钱。
不过,小沈也出示了他的证据:借款合同复印件一份、自己还钱给夏某的银行账单原件一份。
但对于小沈出示的证据,顾某认为,借款合同复印件中,出借人一栏空白,并不能印证原件中出借人一栏是空白。
另外,小沈虽然给夏某打了10万元,但也不能说明,这10万元钱,就是还的那10万元!
至于小沈原本是向夏某借钱, 怎么债主却变成了顾某,顾某也解释得很具说服力。
顾某说,自己和夏某是朋友,当时小沈借钱时,夏某没钱,就向他借。
小沈叫冤,顾某却有证据,面对顾某和小沈各自的陈述,法官也犯了难,到底谁说的是真的?
测谎——
测谎结果显示
“债主”可能在撒谎
庭上,由于书面证据比较少,法官也一时不好下结论。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小沈提出了申请测谎。
测谎虽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但却能辅助办案,既然当事人提出申请,主审法官立即与宁波市公安局联系,并得到了警方的配合。
很快,宁波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就利用测谎设备,对原告顾某和被告小沈进行了测谎。
在连接了测谎设备后,两人分别被问了一些与案情相关的问题。比如,你经常拿不属于自己的钱财吗?又比如,这笔10万元借款已经还清了吗?
最终,测谎设备综合分析得出:顾某的得分在谎话值域内,而小沈的得分在实话值域内!
面对宁波市公安局出具的测试报告,慌了神的顾某终于说了实话。原来,因为小沈还完钱后并没有把借条要回去,而当时钱又是自己汇给小沈的,于是顾某就动起了歪脑筋。
因为顾某的行为已经严重涉嫌虚假诉讼,在法院正式作出判决前,小沈已向公安局报了案。
近日,法院从江东公安分局获悉,该局已经受理小沈的报案。
法官说法——
测谎
要征得当事人同意
测谎技术实际上是一种心理测试,被测试的人说谎时,情绪会出现波动,而这些波动会使测谎仪器上关于心率、血压等指标发生变化,变化超出普通水平就表明此人可能正在说谎。
法官说,测谎的结果并不能直接作为法律依据,不过法官可以结合测谎结果来判断事实。
而对于当事人提出测谎要求,法院也并非全部都同意,一般要根据案情来定。
比如小沈碰上的这个案子,书面证据太少,无法根据证据来判断事实,所以就可以借助测谎设备。
在江东法院,目前在处理商事案件时用过三次测谎。2010年有一起,被告吴女士向张先生借了120万元,口头约定借期5天,每天600元利息。但吴女士后来趁张先生不备,将借条偷偷拿走。而吴女士却说,这些钱是张先生先后向她借的,而张先生给她的120万元是还款。
两人的解释都很充分,最终只能借助测谎仪,结果是吴女士说了谎,最终法院判决她归还张先生120万元。
当然,测谎也需要经过本人同意才可以。如果只有被告同意就测被告,只有原告同意就测原告。
法官同时提醒,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虚假诉讼,最后可能毁了自己。同时,借款后已经归还的,要及时将借条要回来,或者要求对方出具收条,这样可以避免被钻空子。(姜栋 记者 邵巧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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