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书浩:蠢贼偷盗25元手机获刑4年纯属咎由自取

16.10.2015  11:04

  今年5月,延安籍男子任某伙同他人在榆阳区牛家梁镇高家伙场村村民吴某家盗得“TELSDA”直板手机一部,正在作案时吴某返回家中,任某便从后墙逃跑,逃跑过程中被抓获,而任某为了摆脱便用随身携带的改锥、撬棍将吴某打伤,随后被赶来的村民抓获。近日,法院一审判决,任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5年10月14日自中新网)

  几个月前,34岁的延安人任某,因偷盗一部价值25元的“TELS-DA”直板手机,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栽在25元小钱里的错误,让任某付出了4年大好青春的代价,这可不是倒霉催的吗!

  此次事件中,任某屡次作案,且在逃跑时将回家的被害人打伤,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背离了社会公德与道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九条之规定,已构成抢劫罪,且任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任谋偷盗25元钱的手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代价可谓惨重,结果可谓是得不偿失。

  话说任某三十几岁,风华正茂、体力充沛,正是人生壮年,如果从事正当职业,靠自己踏实劳动,用心经营“事业”,想必日子也会过的风声水起,最根本的温饱不会成为问题,生活也可以过的自得其乐。又何苦要提心吊胆,作违背良心、巧取豪夺触犯法律的事情呢!更何况将心比心,谁的财物都不是“大风刮来的”,都是靠自己辛苦打拼攒来的,为了生活谁也不容易,所以偷盗、抢劫别人的财物,对人家也是不公平,更不仗义。而在偷盗过程中被人发现,为了逃脱而与追捕者发生身体冲突,造成伤害,后果则更是严重,而受到法律的治裁也是迟早的事了。

  前车之鉴、警钟长鸣。当前,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高速发展,老百姓创业、就业的机会也越来越多,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有志之士走上了勤劳致富的道路。所以,笔者在这里也想奉劝那些不务正业好逸恶劳的人,不要再一厢情愿的幻想不劳而获的财富;奢望不属于自己的舒适和惬意,因为只有当你脚踏实地的付出辛勤劳动,才能真正获得别人的尊重,得到社会的认可,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