擒偷谷贼后索“封口费” 3人“偷鸡未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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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兄弟奋勇擒获偷谷贼后没报案,请来自己的亲叔叔来“主持公道”。叔叔发现小偷就是隔壁村的人,以报案相威胁向小偷索要“封口费”,双方就此签下了“保密协议”。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事情传出后小偷因觉得没面子报案。
近日,经万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该案叔侄三人向法院提起公诉,叔侄三人分别获刑。
两兄弟深夜擒下偷谷贼
2014年10月16日深夜,郭丁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经过万安县五丰镇荷林村周家时,发现其门口的路边放了4包稻谷。见四下无人,郭丁起了贼心,于是把4包稻谷搬上了自己的三轮车,然后“轰”的一声驾车逃走。
周家的妈妈肖某在屋里听到门口有摩托车的轰鸣声后,探头朝窗外一看,发现其放在路边的稻谷被人偷走,肖某即刻叫儿子周明、周亮赶紧出门追贼。于是,周明、周亮分别骑上摩托车,十万火急追赶偷谷贼,狂飙了几公里后,在万安县经济开发区附近将郭丁的三轮车拦截下,面对车上4包稻谷,郭丁当场承认偷稻谷的事实。
周家兄弟抓到郭丁后,把他“押回”了自己家。到家后,周家兄弟想要给郭丁一个教训,但究竟是直接报案、还是打贼一顿,两人一时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于是两兄弟想到请自己的亲叔叔老周来处理此事。就这样,弟弟周亮连夜骑摩托车,把住在五里之外的老周接来“主持公道”。
双方签“保密协议”私了
老周一进入侄子家,就看到大厅门边蹲的小偷就是自己隔壁村的郭丁。说起来老周和郭丁算是认识多年了,老周知道郭丁平时就有小偷小摸的“习惯”,总喜欢在别人家顺点东西占个小便宜,老周自己也吃过郭丁的小亏。老周就想借此机会,给郭丁一点颜色看看。
于是,老周和周家兄弟说,如果报警没有什么好处,不如让他来和郭丁谈谈“私了”,问郭丁要点钱作为补偿。于是老周作为长辈先是教训了郭丁一番,接着给郭丁两个选择,要么报警公事公办,要么私了给点补偿。接着老周对郭丁说,大家都是乡里乡亲,偷谷子的事情传出去太难听,算是给点“封口费”,这件事情就当没发生。
考虑片刻后,郭丁对老周说愿意私了,但是要求老周和周家兄弟务必保守秘密,不要将这件事情说出去。接着,经过了一番讨价还价,双方达成协议,郭丁“补偿” 周家叔侄15000元。
因为身上没带够现金,郭丁提出先写借条然后在两天内付清。在得到周家叔侄同意后,郭丁写了一张1.5万元的借条,并写下一个保证书,承诺郭丁不会对周家打击报复。而周家叔侄也承诺,此事到此为止,且不会外传。双方签订“保密协议”后,第二天郭丁就把钱交给了周家叔侄。
叔侄3人因敲诈勒索获刑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和周家叔侄私了没几天,郭丁就听到村里有人议论他偷隔壁村稻谷并赔钱的事。郭丁觉得自己受了欺骗,钱赔了,事情还传了出去,面子也丢掉了,偷鸡不成蚀把米。最后,郭丁在其爱人的劝说下向警方报案,将事情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近日,经万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周家叔侄提起公诉,叔叔老周被判处管制3个月,哥哥周明被判处拘役1个月,弟弟周亮被判处拘役1个月零15天。3人还各自被处罚金7000元。而郭丁因偷窃被处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金1000元。。
对此,办案检察官表示:本案中周家叔侄遭遇偷盗后趁机敲诈勒索,并以报警作为谈判的筹码,将本应受到保护的“被害人”角色转变为依法打击的“被告人”角色,跨越法律的红线,最后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在此提醒群众,凡事皆应依法而为,如果遇到违法行为请及时报案处理。
(文中所有人物均为化名)
◎文/杨杰 杨继春 记者陈旻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