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局提前部署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02.12.2015  12:25


      为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日前,瑞昌市局提前部署,要求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节日期间消费特点,加强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针对庙会、节庆活动等人群聚集的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的食品安监管。加强小作坊、大超市和集中承办团圆饭、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等各类食堂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严把原材料进货、操作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负起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二是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重点加强对基本药物、医疗机构生产制剂、中药饮片尤其是滋补类中药饮片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高风险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的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确保节日期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三是保障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规范。结合节日期间消费特点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以商场、超市、化妆品专营店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化妆品的合法性、产品质量、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无法追溯产品源头的,依法责令停业,并严肃处理。
     
      四是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应急处置组织,安排值班人员,坚持节日巡查,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举报投诉电话:12331),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五是认真落实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全面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强化督导检查,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瑞昌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