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潘金莲辞职了,西门庆只是降职?

19.01.2015  12:00

  半年内开房60多次,甚至因此在纪委全会时迟到。1月16日晚上,南都记者获悉,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副镇长黄某因与他人通奸等违纪问题,被降为股级干部;“通奸”事件的女方张某是开平市某镇副镇长。知情人士透露,两人于2013年参加江门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班时相识后开始开房,在区纪委调查期间他仍开着公车去开房。涉事女方张某在通奸事件“东窗事发”后,已经辞职。(1月17日《南方都市报》)

  其实女方的辞职,未必就是主动辞职,最大可能就是用辞职给一个台阶,比开除好听点,面子好看点。说白了,是女方所在单位对通奸零容忍了。同样是通奸,女方辞职了,男方却依然在岗,这样的“男女有别”难以让人接受。“降低职务”只是一把保护伞,“降低职务”是无论如何也关不上“开房门”的。

  通奸也是腐败的一种存在形式,在严厉打击腐败的今天,应该不给“下不为例”的机会。通奸为的是一时痛快,官员之间的通奸当然也有纯粹为了痛快的。但是由于官员的特殊身份,也往往会有利益纠葛。这两位副镇长通奸的过程中,究竟有没有其他问题,有没有在自己的岗位上照顾情人熟人的事情,有没有互相介绍送礼的商人,这需要查查。

  半年时间60次开房,花不了几个钱,当事男女双方是能够承受的。但是,开房的费用真会是“自筹自支”?依据财务漏洞来看,有的女官员会把卫生巾也报销,有的男官员敢把刮胡刀也入账,谁能保证他们不把开房费用也报销?这不是简单的开房,兴许还会牵涉出腐败问题。对于这样的官员,就不能只是盯着他们的开房经历,更要看看腐败问题,看看开房费是不是让财政当了冤大头?

  官员开房不是普通的开房,这里面牵涉到了很多问题,一个无德无品的官员还能为百姓做事情吗?我们还需要这样的官员吗?偌大的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更不缺缺德的人,对于这样的人不能只是“降低职务”,而应该是开除公职。因为他们早就不符合公务人员的标准了。

  我们在招录公务人员的时候,不仅对于学历等等有要求,而且对于思想品德有严格的要求,要求思想是健康的,要求品性是良好的,要求是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试问,半年开房60次的官员,收了红包的官员,开着公车去开房的官员,为了开房甚至纪委全委会都迟到的官员,在纪委调查期间还去开房的官员,是不是已经违法乱纪了呢?既然招录公务人员的时候这些情况都是不允许的,那么有了这样的行为之后,是不是也不能留着了呢?

  苟合的官员,就犹如潘金莲和西门庆。既然潘金莲能辞职,西门庆为何还赖在岗位上?看来,要想打造一支道德完美的干部队伍,需要严格实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了,即使没有贪污受贿的行为,只要道德有问题,也应该让他们“回家卖红薯”!潘金莲辞职了,西门庆只是降职?当然有人会说,不是一个单位处理的标准肯定不一样。这倒是实话,但是也暴露出了,官员通奸处理还没有统一标准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