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关注南昌从严强化干部管理

29.05.2015  14:43

  编者按:5月28日,《光明日报》在8版刊登了题为《南昌领导干部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的文章,对我市日前出台的《关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的意见(试行)》进行报道。今日全文转载。

  南昌市日前出台《关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的意见(试行)》,以“从严治吏、三严三实”为遵循,从严强化干部管理。根据这一《意见》,该市市管领导干部如果连续两年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则将被辞退。

  《意见》规定,南昌市将通过年度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实地察看等程序,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等次评定。被考核的领导班子本年度受到1次通报批评(含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曝光,下同)的,班子不得被评定为好等次,相关责任人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3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对班子视情评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被考核的领导干部本年度受到1次通报批评的,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当年不得提拔重用;受到3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视情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本地、本单位本年度受到通报批评3人次及以上的,对主要领导(按照干部层级管理权限确认)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当年不得提拔重用。同时,对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改任非领导职务;对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视情进行降职处理;对连续两年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光明日报记者 胡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