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31.10.2013  13:33
 

 

 

 

省直第一批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

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省第一批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需征订《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学习用书,所需费用由学习单位承担。其中:《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要求发到每位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要求发到县处级及以上干部。请你们及时统计参加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党员数和县级以上干部数,并将征订数量和各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地址于2013年7月9日前报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86241497,传真:86242860。同时,为掌握参加活动单位的有关情况,请一并报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有关情况统计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表》。

附:1、学习用书征订表

   2、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有关情况统计表

   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表

 

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

附1:

  学习用书征订表

 

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党员数

县级以上干部数

 

 

 

 

 

 

 

附2:

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单位

党组织数量

 

党员数

 

党委

党总支

党支部

干部数

 

省级

市厅级

处级

科级及以下

 

 

 

 

 

 

 

 

 

 

 

 

附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表

 

单位

联系人

邮箱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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