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新能源示范城市

18.02.2014  09:49
          为响应和争取纳入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规划,我市能源局积极组织开展新能源示范城市的申报工作,并尽快启动新能源示范城市的规划编制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2012年12月,我市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新余市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2013年9月,该项目顺利通过江西省能源局的初审,并正式上报至国家能源局等待批复。为争取国家更大支持,市政府专程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进行专题汇报,并就规划编制问题,专门拜访国家发改委新能源司。2014年1月,该项目顺利通过了国家能源局复核,成功列入全国第一批81家示范城市之一。在未来两年内,我市将重点发展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依托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旧城改造过程中的应用,调整能源结构及提高城市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