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入选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10.06.2014  13:35

  今视网6月9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 实习生 刘丹)6月9日,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公示了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第一批)名单,我省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

  据了解,2013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在全国选择有代表性的100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启动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经论证和复核,拟将北京市密云县省等55个地区作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第一批),(其中江西、贵州、云南、青海4省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并予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6月5日—12日。

  据悉,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要求,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先行示范地区基本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格局,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耕地质量稳步提高,物种得到有效保护,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