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成立全市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

08.10.2013  17:31

近日,经新余市渝水区编委批准,渝水区检察院正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成为该市首个获批设立未成年人检察科的检察院,标志着该院不断探索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新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迈出了新步伐。

该院十分重视未检工作,将之作为创建检察工作培优工程和特色品牌的高度抓紧抓好。自2008年以来,该院不断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工作模式,以“女子公诉组”和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协调中心为载体,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以“法沐朝阳、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系列活动。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获批后,该院配备了4名业务素质好、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教化引导工作的干警,专门负责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及预防帮教等工作。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的成立,实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化水平, 为强化未检工作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渝水区检察院不断探索办案新机制,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省、市“青少年维权岗”、省、市“巾帼文明岗”、“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该院未检工作有作为、有成效、有位置,并得到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在提出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申请后,很快通过审批。

 

 

办案归来洗征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