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荣获2017年度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24.02.2018  16:44

  近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12次会议,研究审议相关改革方案和事项,我委在省直A类单位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单位,且进入第一方阵位次。

  2017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现代医院管理、分级诊疗、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有序推进,省政府确定的76项医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进展,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位列全国第8名,积极向国务院申报江西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先后实现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启动“两票制”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全省深化医改工作呈现纵深推进、接续攻坚、精准发力、亮点凸显的新局面,为健康江西建设提供了强劲动力。

   据悉,对省直单位的考评,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和专项小组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职责分工,分三类进行,每年动态调整。2017年度省直三类单位共105个,其中A类单位(改革牵头单位)46个、B类单位(改革参与单位)16个、C类单位(其他改革单位)43个,A类、B类、C类单位分别按照40%、20%、10%比例确定先进单位,A类单位重点考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落实、质量效果、特色亮点四个方面情况,经省委深改组成员评价、省委各专项小组评价、牵头单位对配合单位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及结合日常工作情况等环节综合考评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