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八成以上棚改区居民对补偿方案满意

05.08.2017  18:02

(江西广播网8月5日)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日前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十三五”以来的我省棚户区住房改造工作取得成效。八成以上的棚改区居民对棚改补偿方案表示满意。来听江西台记者汤云柯的报道:

调查显示,八成以上的棚改区居民对棚改补偿方案表示满意,满意度最高的内容是中小学、医院、菜场等安置房的周边设施环境俱全。近七成参与棚改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得到了政府在政策、资金、融资等方面的优惠。
同时,大部分市县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模式,有效地消化了房地产的库存,推进了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而且快速地改善了棚改户的住房条件。例如在赣州,棚改对象的子女就学,在得到安置以后,就近择校,无条件接收;对于棚改家庭困难的,优先给予社会救助;对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棚改对象实行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双向选择。
棚户区住房改造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会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拆迁难度大、安置工作难以面面俱到,资金存在缺口,城中村货币化安置面临政策和资金难题,房地产价格上涨削弱了棚改居民的获得感。
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在调查中建议,政府部门在拆迁征收前多上户走访,在统一的补偿政策的前提下,细分拆迁户差异化的需求,针对需求完善相关政策;依法行政,全力做到棚户区改造公平、阳光透明。在公开补偿面积和补偿金额的基础上,公开征收补偿的合同,严格执行一个补偿标准,签约一份合同,公示一份合同;加大货币化安置的力度。根据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和物价水平,合理地制定货币化安置的标准,并且建立动态的调整机制,确保居民拿到的安置补偿款能够买到合适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