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公共项目如何取得“最大公约数”
又一起涉及地区集体利益和未来发展的公共项目,受到周边居民的强烈反对,进而演变成了“冲突事件”,幸而被及时处置,冲突之势,或会因为杭州市领导的出面表态、作出“将邀请当地群众全程参与”、“没有履行完法定程序和征得大家理解支持,一定不开工”的承诺,而有所缓和。
从PX项目到造纸厂、垃圾焚烧厂,乃至几乎所有城市都会遇到的变电设备、电信基站等设施建设问题,从一个个当年可以大刀阔斧上马、而今却不断引发坚决抵制而受阻乃至无奈取消的项目进程中间,似乎还可欣慰地得出中国百姓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在不断苏醒、成长的正向结论。然而且慢。看看某些项目经过专家们再三论证,以科学结论说明对环境和居民健康不会构成实质性危害或影响而当事人们并不肯采信的情形,再看看像垃圾焚烧厂这样关乎全城百姓生活、也是保护环境重要措施的项目受阻的经过,一点“欣慰”或许就容易化成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建设的担忧:因为抵制的根由,不是反对公共项目本身,而是“只要不建在我家门口,哪里都行”。如果人人事事都如是“维权”,人口稠密的中国东部城市会不会从此就无地可以处理垃圾、并为此付出更大代价?
回看余杭中泰乡的垃圾厂事件,与政府管理者规划决策过程不够透明有关。规划公示仅在政府网站上以一系列重点规划项目的形式笼统列出,有公示之名,却不能保证项目所在地百姓真正知情,进而达到收集民意、求取“最大公约数”的实际目的。追根溯源,是在执政理念上尚未从“为民作主”积习转变到“服务型政府”的角色新定位。
社会各阶层、各类人群之间利益冲突加剧,政府部门缺乏公信力、社会缺少信用体系,百姓刚刚学会张扬个人权利、却没有建立起用以自律和他律的公民意识和公共利益意识,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要求取“最大公约数”不太容易。恐怕我们的整个社会都将继续在这样的冲突里磕磕绊绊、自阻脚步很长一个时期,才能逐渐普及一套相互妥协、谈判、尊重与包容的社会运行新软件。
即便如此,人力依然要积极而有作为。日本大阪当年也曾有过欲建垃圾厂而受居民反对的旧事。其结果是,当地别出心裁加大手笔,邀请名家设计,建起了有着美丽童趣建筑、垃圾处理全程透明可供参观的舞州工厂。单体工厂投资虽高,却成了全日本垃圾处理业的科普展示馆,让人直观体会垃圾工厂一样可以无异味、很环保、又盈利,可以将担虑的心轻松下来。近些年来,据说,它接待最多的外国客人,就是来自中国的政府官员与专业人士。
要在取得“最大公约数”基础上,做成于民于国有利的项目,我们何妨也多动动这样的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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