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规范采购项目供应商管理

12.06.2014  11:27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简称“采购项目”)采购工作效率,逐步建立对供应商的优胜劣汰工作机制,日前,南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积极通过三项举措,规范采购项目供应商管理。

  一是明确供应商资质要求。要求所有参加市局(公司)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若干条件,包括是本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和履约记录等等,并特别规定了50万元以上较大项目需具备的条件。

  二是加强供应商的确定和管理。采购项目供应商由采购办牵头、各实施部门分工负责,按照《五种采购方式程序规范》的具体要求确定。同时,由各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对口管理和维护,建立供应商管理台账,对供应商的服务水平、工作质量等内容进行评价,并制定了小型采购项目供应商的集中管理办法。

  三是落实责任追究。明确归口管理部门承担管理、使用和评价供应商的直接责任,规定了应当给予纪律处理和需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并详细规定了可以立即取消供应商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情形,如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采购供应商资格;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

  (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