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机关召开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会

16.11.2014  15:25

 

 

11月14日至15日,省公安厅召开“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谋划明年重点工作”专题研讨会,会议紧扣党的十八届四中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相关要求和任务,对照涉及公安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厅直各单位分别结合各自职责、找到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的着力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的工作思路和意见。

郑为文在研讨会总结时指出,两天的时间里,大家围绕会议主题畅谈体会和打算,既有理性思考,也有工作谋划,更有创新举措,在厅机关领导干部大会、厅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两次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涵的理解和把握,达到了预期的研讨效果。

郑为文强调,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引,着力解决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困惑和难题,切实把学习贯彻工作具体化、目标化,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从树立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健全法治制度三个方面入手,把法治的原则贯彻到各项公安工作当中,坚持依法履职、为民履职、廉洁履职,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郑为文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把握法治方向,坚定法治信仰,恪守法治原则,注重法治思维,担当公平正义,在开展工作、解决难题特别是处理敏感问题时,更加注重规则思维、权衡思维,善于从理性层面和利弊角度去观察、去分析、去处理,切实保障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聚焦法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民警在执勤执法、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等工作中应知应会的基本能力和适应变化的创新能力,引导民警学习运用辩证的方法开展工作,以辩证的思维方式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创新工作,着力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要在法治层面上健全制度、廓清执法边界,严格依法办事,严格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结问题的发生,着力解决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要敢于创新突破,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打破不符合现实要求的传统模式和思维定式,进一步增强公安工作的创造性和实效性。

厅领导章凯旋、罗永银、余升淮、叶国兵、梁小康、涂远征、李煌、王国强、王跃辉、陈愿涛、方府春、史克冰、陈晓平、徐立华出席会议。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