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早稻收购工作调研督导的通知
关于开展早稻收购工作调研督导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早稻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早发现和协调解决早稻收购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做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省局将对全省早稻收购开展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深入收购一线,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听取卖粮农民意见,了解掌握各地收购中存在困难和问题。
(二)督促收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和相关收购工作纪律,优化收购服务。
(三)结合国家和省局开展的2015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就相关事项进行督导。
(四)了解各地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情况,听取基层粮食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建议。
二、人员安排及时间
由省局领导带队深入收购现场进行督导,局机关相关处室人员参与(具体安排见附件)。督导工作安排在8-9月,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督导组(排在前面的处室为联络单位)与相关设区市联系确定。
三、有关要求
1、各督导组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基层收购企业、库点、农户等,全面了解早稻收购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为基层企业及卖粮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督导组人员在督导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条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严肃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附件:省局早稻收购督导分组安排
江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
江西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印发
附件
省局早稻收购督导分组安排
组别 | 责任领导 | 陪同处室 | 地区 |
第一组 | 罗 洪 | 监督检查处 财审处 | 上饶 抚州 鹰潭 |
第二组 | 刘福元 | 调控处 行业指导处 | 赣州 吉安 |
第三组 | 赵 国 | 监督检查处 监察室 办公室 | 南昌 九江 景德镇 |
第四组 | 杜晓林 | 调控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 | 宜春 萍乡 新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