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金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15.07.2015  13:01

赣国资任字〔2013〕10号

关于林金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省国资委2013年第15次党委会研究决定:

聘任林金良同志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聘期三年,2013年8月至2016年7月;

聘任曾金应同志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聘期三年,2013年8月至2016年7月;

聘任袁祥渝同志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法务总监,聘期三年,2013年6月至2016年5月;

聘任郭伦海同志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聘期三年,2013年6月至2016年5月;

聘任余科明同志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2013年6月至2016年5月;

聘任李松同志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

聘任顾有红同志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

聘任冷绪忠同志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2013年6月至2016年5月。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江西省国资委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