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首批省级重点智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江西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江西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新型智库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发展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的专业化智库,现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一批省级重点智库。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领域
首批省级重点智库围绕以下研究领域申报:江西现代化经济体系、生态文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与“三农”问题、脱贫攻坚、现代服务业、法治江西、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等。
二、申报资格条件
1. 有依法设立、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
2. 有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和3个左右稳定的研究领域及专业方向;
3. 拥有省内外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首席专家、8个以上固定编制的专职研究人员和一批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兼职人员;
4. 有持续稳定的资金来源、独立的办公场所、必备的基础设施和开展新型智库研究的良好条件;
5. 有2个以上省委省政府实际工作部门作为协作单位参与共建工作。
三、遴选评审程序
1. 资格审查。江西新型智库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报条件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 现场考评。组成专家考评组,采取实地考察、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评,确定入选名单。
3. 研究审定。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由江西新型智库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入选名单并公布。
四、申报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2. 各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申报书(请从江西社科网www.jxss.net.cn下载),并于12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和佐证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报送至江西新型智库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 联系人:曹彩蓉0791-88590623;李志敏0791-88592913;通讯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649号;邮编:330006。
附件: 江西省重点智库申报表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