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新政:不可忽视机制设计问题

04.03.2014  10:56

  目前的所有社保体系,虽存在政府的一些补贴或财政填补社保收支缺口现象,但基本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一种商业化运作形态。基于普惠制的政府公共服务保障缺位。

  3月3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拉开了全国两会的帷幕,面对这次两会,社会保障问题、尤其是养老金并轨改革问题,再度成为了两会的热点话题。同时全国总工会向全国政协二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就建议在全国人大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门委员会。

  应该说,作为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的社保问题,建议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门委员会,就社保等领域问题进行开门立法讨论,反映人们愈发认为现行的部门立法已难以完全反映其利益。

  关于养老金并轨问题,上周人社部等发布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该方案明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自由衔接转换,且无论如何转变,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当前中国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居保等三套养老体系,带有典型的条块分割特征,为此决策层一直有意促进三者间的互联互通,但一直知易行难。因为一则三者的缴费模式、保障标准不同,同时城镇职保目前存在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城镇职保要转为新农保或城居保,只能转个人账户的存储积累,无法把单位为其缴纳的统筹账户资金一并转移;一则目前许多地方的个人账户都不同程度因挪用存在空转问题,及各地目前尚无法在省级层面进行统筹。

  其实,中国的社保体系问题,最迫切的不是不同社保体系的互联互通问题,而是公私边界不清问题。目前不论是新农保、城居保还是职保,大都采取的是个人账户缴费制模式,并在退休金发放上采取现收现付模式,这使目前的所有社保体系,虽存在政府的一些补贴或财政填补社保收支缺口现象,但基本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一种商业化运作形态。基于普惠制的政府公共服务保障缺位。而通常而言,政府本应向全体居民提供基础性社会保障服务包。

  为此,当前要真正有效推进社保体系改革,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务本之举是构建公私分明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政府基于庞大的国有资产及其收益,为全民提供普惠式公共服务保障包,即基础性养老金,以实行公共基础性养老保障与商业养老体系的分离;二是互联互通目前的城镇职保、新农保、城居保乃至企业年金,并基于多缴多得的模式,对整合后的三大养老保障体系实行完全商业化、市场化运作,如交付给市场化的商业人寿保险公司等,进而剥离政府对其的信用背书,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政府要做实职保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使其真正符合保险精算原则。

  总之,当前社保体系改革不应是在现有体系上打补丁,而应对其进行系统重构,分离政府的公共服务和商业化养老保险的市场职责,进而构建一套激励相容的公私职责清晰之社保体系,不再为是否延长退休年龄和延领养老金等出力不讨好的问题绞尽脑汁。

  □刘晓忠(财经评论人)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