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出入境部门备案国家工作人员1012人

16.10.2015  17:40

  新华网江西频道10月16日电(龚荣) 近期以来,分宜出入境部门通过扎实的“双备”库建设,多次成功阻止法定不准出境人员申请出境,“双备”库建设成效明显。

  首先对“双备”库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掌握“双备”工作真实现状,找准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梳理出长期未报送、更新备案信息的单位,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全县应备案的“双备”人员无一遗漏,真正实现备案对象全覆盖。

  采取多种形式完善报备。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公安厅管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报备工作的通知》(余公字〔2014〕83号)以及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开展“双备”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分宜出入境部门采取召开专题会、发函、上门联系等方式,争取各报备责任单位的配合,完善报备工作。

  做好备案信息的补充、变更、撤销工作。在县局分管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分宜出入境部门积极会同分宜县委组织部、中投电分宜电厂、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六三二处等有关单位、国有企业对国家工作人员备案信息再次进行清理更新;会同分宜县局刑侦、经侦、交警、所属派出所等有关警种以及分宜县司法局等部门对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备案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比对、清理,不断充实、更新、完善有关数据,确保备案信息鲜活、准确、可用,杜绝漏管、漏控。截至目前,分宜县国家工作人员备案1012人,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备案83人。

  2015年3月31日上午,新余市分宜县杨桥镇村民钟某某到出入境窗口申请办理护照,受理民警按规定对其进行面见和询问,在对其提交的户籍资料和身份证进行查验,材料都按照要求提交,但是神情遮遮掩掩,这样引起了民警的警惕。当民警对其进行网上核查,发现申请人钟某某2012年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缓刑,至今还在缓刑考察期,属于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民警问其为何要办理护照时,其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其女儿钟某与新加坡籍男子相识、相恋,今年已办理了结婚证,现在将要在新加坡举行婚礼,按照新加坡的风俗习惯,要求双方家长都当场,才能给自己的小孩最大的祝福。然而因自己之前所犯的事情,导致自己被列为法定不准出境人员。为了参加婚礼,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到出入境大厅申办护照,但是还是被你们发现了。情况核实后,分宜出入境受理民警向钟某某宣传了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后,果断拒绝其出境申请,阻止其出境。

  2015年7月20日,分宜县城一居民黄某某到分宜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申领港澳通行证,受理民警在询问时未发现疑点,在简录数据时,发现该黄某某因故意毁坏财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刑期至2017年6月23日,并被列为通报备案的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受理民警当场告知其出国(境)申请不予受理,阻止其出国(境)。

  工作实践证明,“双备”库建设对出入境管理工作举足轻重,尤为重要,“双备”库数据的不断充实、更新、完善,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长期性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