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安局牵头召开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环境工作部动员部署会

02.12.2015  17:15

11月30日下午,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环境工作部动员部署会在市公安局礼堂召开。赣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副总指挥邓忠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社会环境工作部部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罗富杨主持。

邓忠平在讲话中指出,全国文明城市是综合评价城市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也是无数城市为之奋斗的梦想。社会环境工作部成员单位务必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赣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就做好社会环境创建工作,邓忠平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各单位、部门“一把手”务必亲历亲为、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好市委交办的各项创建任务。二要明确任务,责任必须到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创建方案和测评体系,知晓各自工作任务,并逐一分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三要突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工作重点和关键,对照测评体系,全面梳理当前存在的问题,该整改的整改、该整治的整治,尽快补齐短板。四要加大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打好文明创建的人民战争,全力争取群众的支持。五要严格奖惩,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问题,影响大局的,一律严肃追责。

会上,市文明办副主任刘万春应邀作专题辅导讲评;市公安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就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讲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章贡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市社会环境创建工作部全体成员单位向大会递交责任状。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环境创建工作部20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创建办公室主任及联络员;市公安局及章贡区、开发区两个公安分局班子成员,局直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交警直属大队、黄金大队中队长以上干部,以及部分民警代表共计2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