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毕文章:判决书出错别让网络系统中枪

25.09.2014  11:19

  近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的一份错误的判决书公开在网上,该判决书显示,原告系198864年125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达到了36位之多。23日,法院政工科负责人称,这个问题已引起省高院的重视,目前不排除是系统故障所致。(9月24日《华商报》)

  法院的判决书是多么严肃的事情,弄出这种天大的笑话,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有了错误不可怕,诚恳地认识自身的错误,求得大家的谅解,及时地改正,并且保证今后不在犯类似的错误,这才是正道。然而,法院不但没有一丝愧疚之情,反而把责任推到不会说话的网络系统上,这真是木头眼镜——看不透。法院的纸质判决书和网上判决书竟然有这么大的出入,法院把责任一推六二五完全怪罪网络系统,让网络系统躺着中枪,这就是抵赖、狡辩、胡闹。仅就这一点就曝露出法院推卸责任,不敢担当的本质,就应该认真地反思,好好地检讨。

  我不否认,电脑系统会出错,这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很多人都经历过。这份判决书原告名字蒙某被错误的显示为“刘蒙畅宁”,性别为“女男”,而被告信息则显示正确。我真是搞不明白,什么样的智能网络系统能有如此大的神通,把信息弄得如此乱糟糟呢?难道说是外星人干的?最不可思议的是,上传了100份判决书只有这一份出现了错误,法院硬要说是网络系统发生了错误,这根本就让人难以信服。要是网络系统出现错误,绝对不会选择性出错,更不会百里挑一地出错。由此可见,法院的说法简直就是无理取闹,胡搅蛮缠。这分明就是输入有误,欲盖弥彰。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真是网络系统出错,那也是法院有关人员和领导没有认真把关导致的结果。在网上发布法院的判决书绝对不能像扔垃圾那样转身就不管了,判决书上网以后,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地核查,监看,发现问题,及时地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改正或者是暂时关闭网页,就会避免出现这种低级的错误。一言以蔽之,这件事情就是法院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人员不认真造成的。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亵渎了法律的尊严,损害了法官的形象。因此,法院领导必须认错,检讨,并且找出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杀鸡给猴看。

  法院判决书出错的事情绝非个案。发生这种匪夷所思的咄咄怪事,太不应该。法院判决书不能做到准确无误,那这样的法院还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根本不用我来回答,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