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伪造判决书骗9套拆迁房获刑(图)
为骗取拆迁补偿利益,被告人王某伙同胡某和朱某两位买房人,伪造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并向房地产测绘所工作人员刘某行贿,以“一房分多户”的形式,骗取国家住房9套,共计340平方米,以及拆迁款近百万元,其中王某获利34万。王某因涉嫌行贿、诈骗罪被公诉,今天上午,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胡某、朱某和刘某另案处理)。
据检方指控,2010年1月,朱某花90余万元购买了门头沟区黑山矿内的两套房屋,想借门该地区拆迁机会获取利益。2011年10月,朱某通过胡某认识王某,朱某决定给王某24万元让其将自己的房屋分成4户。
据了解,王某今年43岁,曾当过兵,复员后曾在房产中介公司工作,“我知道政策不允许分户,只有法院判决可以,我就在街上找办假证的小广告,花钱买的法院判决书”,王某说,一份法院判决要好几万。
王某购买了分家析产的法院判决书后,送予他在中介公司工作时,认识的门头沟区房地产测绘所工作人员刘某贿赂款人民币3万元,请托其违规出具测绘图,利用伪造的判决和违规出具的测绘图骗过门头沟住建委,将朱的房屋分为4户,办理4个房屋产权证。2011年11月,朱某等人与北京市门头沟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签订4份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得到4套两居室安置房及拆迁补偿款30余万元。
胡某见朱某获得巨大利益,就伙同王某于2011年至2012年期间,以同样方式,将自己位于门头沟区门头口街和东辛房街甲的两套房屋房屋分成2户和7户,后获得住房2套和7套,拆迁补偿款60多万元。胡某为此支付给王某好处费10万元。
据北京普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认定,在这三起分户案件中,王某帮助胡、朱二人多分得9套住房,共计340多平方米。据检方介绍,这三起案件中,房屋还未实际分到朱某和王某手中,但其中部分补偿款已经下发。
门头沟检察院认为,王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王某、胡某、朱某明知门头沟区征收拆迁范围内禁止分户,仍采取由王某伪造虚假法院判决书等方式违法办理分户,骗取征收补偿款及安置房,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王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据记者了解,王某所购买的所谓法院判决书非常粗糙,甚至连格式都和正式的法院判决书有很大出入,仅凭一张判决书和测绘图就能骗过有关部门的审核人员,让人意外。好在涉案的拆迁补偿房屋未实际分到当事人手中,也为进入流通环节,没有进一步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失。(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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