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查组到宜春检查指导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

14.10.2013  13:13

10月11日,省安监局副巡视员朱志明率领检查组一行,对宜春市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宜春市安监局鄢礼俊局长、刘华政副局长、宜春经济开发区金彪副主任等相关部门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宜春市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宜春经济开发区,现场检查了宜春市远洋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暴雪啤酒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措施和要求。检查组对宜春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涉氨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对下阶段进一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涉氨制冷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6号)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该整改的整改,增加安全投入,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二是切实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业务操作水平。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2家被检查企业发现的安全隐患,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级安监部门要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安全检查,有针对性地帮助指导企业排查事故隐患,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使企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宜春市安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