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门江津再获减刑年底将出狱
曾经代表国家队比赛时的江津 (资料图)
在中国足球反赌扫黑风暴中案发的前中国男子足球队主力守门员江津,2012年6月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50万元。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获悉,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在去年获得减刑8个月后,近日江津再次被北京二中院裁定减刑8个月。这意味着今年12月江津就可以出狱。
江津曾是中国男子足球队主力守门员,被称为近20多年亚洲最出色的门将之一,2002年韩日世界杯预选赛,他在中国队出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并在2002年6月以主力门将身份代表中国队出战韩日世界杯,参加了全部3场小组赛。2003年江津转会上海国际队。
在2009年开始的中国足球反赌扫黑风暴中,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小)4名国脚球员案发。4人此前均为上海国际队球员,涉案比赛为2003年赛季甲A联赛最后一轮上海国际与天津泰达的比赛,当时时任泰达总经理张义峰通过中间人以共800万的贿金将4人买通,要求4人在比赛中放水。后上海国际输给天津泰达,天津泰达保级成功。
2012年6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津、申思等进行一审宣判。申思被判有期徒刑6年,罚金50万,江津、李明(小)、祁宏则都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50万元。
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期间,江津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去年5月,因为在监狱中表现良好,江津被裁定减刑8个月。此次,因江津在考核期间共获表扬4次,监狱认为他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再次减刑。二中院经审理查明,江津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技术学习,按时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
二中院最终裁定对江津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减刑后江津应执行的刑期自2012年1月20日起,到2015年12月1日止。这意味着,再过两个多月,江津就可以刑满出狱了。
目前,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小)4名获刑的球员中,李明(小)已经出狱,今年8月他出现在一场业余球队的友谊赛中。祁宏、申思则还在服刑中。(记者 李铁柱)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