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强化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3.02.2015  19:04

  为做好春季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瑞金市农粮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瑞农粮字[2015]5号)。要求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统筹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认真按照国家强制免疫政策规定要求,做好免疫工作,对于从外省调入畜禽,要核实免疫情况,调入后再强化免疫一次,切实提高畜禽的抵抗力。认真抓好外来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监管,掌握本辖区内畜禽存、出栏情况,防止外省病畜流入,杜绝病畜进入流通和屠宰消费环节。

  要充分认识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市乡村三级联动的监管机制,及时掌握辖区生猪养殖情况、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病死猪的处理情况,全面规范养殖行为,明确养殖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提高责任意识和自律行为。强化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查,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补贴资金上报、审核工作,确保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好应对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的充分准备。要对辖区内禽类存笼100羽、生猪存栏50头、肉牛存栏10头以上的养殖场加强疫情巡查,完善监管记录,指导养殖场建立完善养殖档案。

  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兽药使用者认真落实“规范采购、规范使用、规范记录、责任承诺”管理制度,规范、科学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兽药使用记录制度,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要加大兽药经营市场日常监管,开展兽药使用环节整治,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