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交警助推“中国式过马路”向“文明式过马路”转变

08.11.2013  10:40

 

近年来,随着鹰潭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开展,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完善交通设施、合理规划交通标识标线以及对重点路口进行科学合理渠化,使得城市的交通环境很大的改观,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但是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为了改变交通陋习,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鹰潭交警自新交规实施日起对行人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闯红灯、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交通。针对一些驾驶人和人民群众普遍存在法律观念淡薄和交通安全意识差的特点,要建立“政府牵头、交警主管、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以建设“和谐社会”和“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坚决摒弃“六大交通陋习”,自觉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逐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广大驾驶人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观念和安全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

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重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法》第38条、第62条、89条,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89条,罚款5-50元。交通民警要坚决履行好工作职责对行人随意穿越马路、走机动车道、跨越交通护栏等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做到执法必严、违章必纠,以充分体现交通法规的权威性和震慑性。同时,路面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高度重视,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加强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的常态化监管。

优化信号灯配时,完善交通标识、标线。有些路段绿灯时间太短,有时行人才刚走到一半,已经亮起了红灯,就不得不继续往前走;还有在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在有些路口,即使是绿灯,也经常会出现人车混行的情形,时间久了,人们就慢慢淡化了交通信号灯。很多时候,理想遭遇现实,既不是法律本身的问题,也不是执法的问题,而是现实条件的问题。因此,优化信号灯配时,提高道路通行力,纠正交通信号指示不明、影响交通参与者识认的等问题也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