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章贡区检察院推行“三会审”机制提升办案质效

17.09.2014  16:34

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积极推行“三会审”工作机制,在案件立案前、侦查中、侦结前三个环节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集体“会审”,有效提升自侦办案质效。

在立案前,该院注重组织自侦干警进行“案前会审”,由案件主办人将其所办案件的初查思路、初查方法、初查成果提交自侦工作会议讨论,与会干警分别就被调查人主体身份、罪与非罪、初查取证情况、办案人员分工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汇聚集体智慧,明确查办方向。

案件侦查中,该院注意根据办案进度,适时召开侦查工作促进会,对已经获取的证据进行“案中会审”,共同探讨解决侦查难题、消除办案阻力、化解证据矛盾的方式方法,帮助办案科室调整侦查策略,改进办案方法,确保侦查工作顺利开展。

案件侦查终结时,该院注意发挥“全院一盘棋”工作优势,组织反贪、渎检、公诉、侦监等业务部门共同研究案情,从侦查和起诉角度对案件进行 “结案会审”,通过对全案证据进行分析评判,查遗漏,补短板。同时,对侦查终结未认定为犯罪的事实,由承办人作出详细说明,解释不认定犯罪的依据,由与会人员共同会审分析,对于可认定而未认定的犯罪事实,实事求是提出纠正意见,防止“大案变小案”或因证据不足致使案件流产现象的发生。(郭昌明)

供稿: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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