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本月启动 法治建设作出贡献者可参选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0月1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 实习生 刘振)10月1日,记者获悉,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主办等共同承办的2014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于本月8日正式启动。
据了解,凡在2014年期间,对推进江西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在维护社会公正、确保社会诚信、保障社会秩序和弘扬法治精神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和产生深远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人物都可参评参选。法治人物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人物,可以是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教学研究工作者也可以是其他领域学法用法先进典型人物。
如在促进区域或部门(行业)民主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中有重大建树,且成效显著,受到群众赞誉;在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有卓越贡献;在清除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时刻作出重大贡献;在守法用法、诚实守信和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等方面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超群;在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江西建设进程、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或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治事件当事人。
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推荐申报阶段,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省直部门、设区市和新闻媒体,第二阶段:初选公示阶段,评选委员会组织对所有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综合研究和确定20名入围的候选法治人物。第三阶段:决选定评阶段,根据公众投票结果、法治媒体记者投票结果和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结果综合评定,最终确认当选的2014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第四阶段:颁奖宣传阶段,12月份,主办单位将为荣膺2014年度的“江西十大法治人物”颁发奖杯和证书。
据悉,“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评选全省2014年度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广泛宣传他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典型事迹,积极传播法治新风尚,不断凝聚法治正能量,为加快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和维护社会公正、确保社会诚信、保障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