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富华带队督查吉安市安全生产工作

16.03.2016  17:4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3月8日至10日,省质监局副局长黄富华带领由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和江西煤监局等单位组成的省安委会第十督查组对吉安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
  督查组认真听取了吉安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吉安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并抽查了新干县、吉水县安全生产工作,现场检查了的6家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危化品生产企业、电子加工企业、消防重点单位和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向吉安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并向省安委会进行了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