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瑞钊副厅长协调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及河长制工作

07.07.2016  01:4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河长制省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精神及《江西省2016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廖瑞钊副厅长于7月6日主持召开了厅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部署会议。

会议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及2016年度工作要点涉及我厅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责任明确落实到各个职能处室;传达了河长制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江西省2016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涉及我厅任务的牵头责任处室。

廖瑞钊强调,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是我省的重大战略部署,任务涉及厅内很多处室,要按照职能分工,对照时间节点要求,逐项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河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江西省2016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已经河长制省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我厅相关责任处室要对照方案要求,负责做好排查摸底、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牵头组织集中整治行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规计处、政法处、水资源处、建管处、水保处、农水处、外科处、河长办等处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