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定餐饮单位禁止采购加工出售野生蘑菇

22.05.2014  14:27

雨季到了,正是野生蘑菇生长的旺季。5月21日,记者从省城多家医院了解到,近期医院陆续收治一些野蘑菇中毒病例。我省有着丰富的野蘑菇,当然毒蘑菇也不少。全省很多区县的村民都有采摘、食用、贩卖野生蘑菇的习惯,而食用野蘑菇中毒事件在我省也频频发生。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应该加强夏秋季食品经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特别要提醒防范野蘑菇中毒事故。毒蘑菇是一类毒性极强的天然毒性植物,往往生长在阴暗、潮湿的肮脏地带。其中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种,包括白毒伞、铅绿褶菇、白毒鹅膏菌等。毒蘑菇一般生长在潮湿的地方,能使米饭、大蒜、银器变黑。

事实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今年4月发布餐饮安全警示时,就明确禁止餐饮单位采购加工出售新鲜野生蘑菇,严防发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确保群众饮食安全。(记者徐明)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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