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父母卖儿续:卖儿父亲改过自新

05.06.2015  01:10

吉安县凤凰镇石塘村一对穷困潦倒的“90后”夫妻,因无钱缴纳医药费,竟卖掉刚出生的第二个儿子。事发后,吉安县人民法院结合当事人家庭情况,对被告人进行了酌情判决。昨天(4号),法官对这个贫困的家庭进行了回访。请听吉安台记者康美权的报道:
肖福祥夫妇租住在青原区贸易广场的出租屋里,虽然屋内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但一家人生活还是其乐融融。想到当初卖儿子的一时糊涂,肖福祥就很后悔:
【录音:当时也不知道做出这样的傻事,经过这次法院对我的关心,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肖福祥目前在青原区贸易广场做两份搬运工作,每天从早上六点钟起床,一直要到晚上九点才下班,妻子在家里照顾小孩。虽然全家的担子都压在他身上,但是肖福祥说,再苦再累都要坚持:
【录音:怎么也要坚持下去,把生活搞好一点,把这个家搞好来。】
据介绍,吉安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肖福祥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子女私自送养,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但考虑到肖福祥家庭贫困,案发后小孩已及时追回,没有造成更大的伤害,被告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具有自首情节,因此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后,吉安县人民法院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为被告人争取家庭扶持资金,并对被告人肖福祥和受害人实行季度回访制度,长期跟踪关怀。吉安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曾小平:
【录音:我们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也是为了关怀儿童的健康成长。小孩的健康状况也良好,整个家庭生活也是健康有序发展中,所以我们也很欣慰。】